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060号(农业水利类2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文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约束乡村振兴中“过度规模化”和“投资热”现象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乡村规划建设 近年来,有关部门共同发力,出台一系列政策,强化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分类指导,扎实有序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一是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我部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等规划,均明确提出各地立足优势特色资源,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为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提供发展依据。自然资源部门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空间安排,鼓励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宿康养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合理布局。二是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提出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合理划分县域村庄类型,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分类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有力推进县域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相关工作,着力优化镇村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县域内有序流转,优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用地需求;着力优化文化和生态空间布局,促进乡村地区历史文化、农业景观、自然生态的相互融合。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发展乡村产业。
二、关于加强对社会资本下乡引导和规范服务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对社会资本下乡引导和规范服务工作,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投入农业农村。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连续三年发布年度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鼓励社会资本聚焦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等领域,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同时,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指导各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优先就业等形式,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农民收益共享的生产要素入股模式,推广农民广泛受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拓宽农民多元发展的创业就业渠道,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企业超过5200万户,当年新设企业超过860万户。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对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引导和规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涉农企业规范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