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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2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每吨分别降低340元、330元

时间:2023-11-24 09:36来源:国家发改委价格司 作者:秘书处信息发布 点击: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340元、330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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