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时间:2023-12-29 17:55来源: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 作者:秘书处信息发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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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中小企联发〔2023〕21号
公 告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本会会员管理,保障广大会员单位权益,根据《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逾期六个月未交纳会费且未向本会作出延期交纳申请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经本会秘书处统计,现将符合《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章程》规定的会员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其他未在名单内的会员单位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续交相应会费,否则视为自动退会。退会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并不得再以本会会员单位名义开展各项活动。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联系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志慧 电话:0771-5883881
附件: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名单
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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