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8号)精神,加快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推动全区工业企业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模式实施技术改造。现就2024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提高技术改造层次和水平,重点实施产品升级、装备提升、补链强基、智改数转、绿色制造等方向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产品升级。引导工业企业通过采用国内领先的新技术,完善补齐产品线,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等方式,推出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市场竞争力强,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产品。 (二)装备提升。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装备改善和工艺改进。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柔性生产线、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在线监测预警追踪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集成应用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补链强基。支持工业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关键产业链的缺失环节和后续环节实施技术改造,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我区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四)智改数转。引导工业企业全面实施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制造新模式的应用,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五)绿色制造。引导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采用节能节水、循环再制造等先进技术,实施产业生态化绿色改造,降低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需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实施技术改造后可达到规模以上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二)项目属于2024年内在建或新开工的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 (三)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广西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发展方向,符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标准。 (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项目要求在年度内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高于2000万元的项目要求在年度内预期完成投资额的30%以上。 (五)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产值、税收等新增效益明显,投产后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积极组织投资规模较大,符合重点方向的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填写2024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表格)并行文上报至我厅,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投融资处邮箱。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季度定期组织“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季度截止上报时间分别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 (三)已纳入2023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当前实施进度正常、2024年计划继续推进的项目应结转至2024年“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请按照2024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表格)更新相关数据,并与2024年一季度“千企技改”工程新增项目同时申报。 (四)已在本年度“千企技改”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中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五)为便于汇总统计,请直接在附件表格中插入新行填写项目,勿在表格内新增项目、额外增减栏目内容、修改表格有效性检验等。 四、其他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8号)有关要求,各设区市应当按月开展“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调度,通过采取集中调度、现场调度、专题调度等方式,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跟踪督办,推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电子邮箱:trzc@gxt.gxzf.gov.cn。 附件:2024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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