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加快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严格直达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监测调度,加大对市县财政部门督导力度,及时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1—10月,全区中央下达直达资金预算累计1717.3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累计分配下达1694.54亿元,分配下达进度为98.7%。全区纳入直达机制管理财政资金支出1344.68亿元,支出进度78.3%。
在支持基层“三保”方面。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03.23亿元,支持市县统筹并优先用于保障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水平改善,兜牢兜稳基层“三保”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8.79亿元,用于支持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544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约4万套(间)、公租房420套,发放租赁补贴涉及2.25万户,支持实施城中村改造涉及2.41万户、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涉及约1.36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约14万户,不断满足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促进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助力消除风险隐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1.31亿元,支持全区14个地市共4894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 在教育方面。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69.6亿元,为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供了资金保障。下达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5.94亿元,有效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改革等项目的实施。下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78.92亿元,有效保障学前教育阶段至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在公路水路交通方面。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12.8亿元,用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项目、重要内河水运建设;下达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19.23亿元,用于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 在社会保障方面。下达超过900亿社会保障类直达资金用于医疗、养老、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计可惠及全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员约4300万人。全区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人次数约460万人次。 在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全区筹措落实2024年各级衔接资金233.38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同时,及时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等资金,推动提升全区耕地质量,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生猪市场供应和优化渔业产业结构。 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下达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6亿元,支持开展海岸线保护修复、红树林营造和修复等,有力推动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提升。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5.47亿元,支持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落实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巩固森林资源管护成果。 在支持金融发展方面。2024年安排75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支持钦州市、桂林市示范区建设,缓解普惠群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达615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10月,全区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其中:个人新发放贷款额13.63亿元,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额1.437亿元),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为23.75亿元,共带动7171人和71家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切实提高了全区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