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务院核准5个核电项目,都引入了民间资本,且每个项目民营企业参股比例均达到10%,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成为获得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之一,这是广西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的重大突破。
“引入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广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促进投资便利,壮大民营经济均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处处长殷智说。
今年初,广西印发《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此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围绕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提出23项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具体措施。
随着各项政策逐步落实落地,政策效应正加快显现。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成功引入民营资本参股,释放出鼓励支持民间投资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增强了广西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信心与底气。
“当前法律政策是开放的,核电项目是对民资开放的。”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副总工兼计发处处长蔡鸿泰说,最终确定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这家民企,是企业间相互选择、自主协商的市场行为。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联手,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拓市场。“南国铜业是广西当地龙头企业,主业为铜的冶炼加工,核电不计入能耗指标,有利于相关产品出口,通过引入民企,推动多元化资本参与核电项目,也能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活力。”蔡鸿泰表示。
有关专家分析,核电领域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资运营门槛较高。一直以来,核电项目主要由中央企业投资和运营。与此同时,核电项目具有投资大、生命周期长、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在传统由央企主导的核电领域,推动民间资本参股,有助于让民营企业共享发展机遇和红利。
在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成功模式带动下,目前,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工程已完成民间资本参股合作意向,正在积极推动尽快获得核准建设。项目将续写民间资本入股核电项目的有益实践,是投资便利化政策的有力延续。
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广西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建立健全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强化用地等要素保障;
持续做好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已争取8个项目列为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总投资371.23亿元,涉及农林渔牧、新能源、卫生、教育等领域;
依托相关平台公开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275个,总投资3715亿元,其中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26个,总投资151亿元;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共推进9个项目实施PPP新机制,总投资201亿元,涉及收费公路、水利、旅游、市政设施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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