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共表彰250个单位698名个人。其中我区有10家单位27名个人受表彰。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我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狠抓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效”,推进河湖面貌持续改善,近三年实现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三连升,2020年全区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实现100%,排名全国第一;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0名排名入围9个,2021年一季度入围城市增加到10个,保持全国第一。由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我区柳州市鹿寨县获国务院办公厅予以督查激励通报表扬,2021年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并给予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周映 谭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