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近日,自治区财政下达第一批自治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在保持商务资金支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地基础上,结合全区商务工作总体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重点支持各市以下五类项目: 一是支持促进防城港市大宗商品进口。对防城港市大豆、铁矿砂、铜精矿等大宗商品进口企业2021年1—9月进口增量,按照1美元贴息不超过0.0185元的标准进行支持。 二是支持防城港市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对防城港市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企业的场地租金,按照每月每平米5元的标准进行支持。 三是支持树品牌、强基地工作。支持我区外贸基地提升国际市场开拓工作水平,促进基地高质量发展。 四是支持地市市场监测工作。为确保广西商贸服务业运行监测系统、商务部运行监测系统样本企业信息报送工作顺利开展,对样本企业给予补贴,用于市场运行相关监测样本企业信息员补贴、生活必需品职能采集企业端运维补贴及市级监测服务采购等,鼓励企业积极报送数据。 五是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按照优先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市的原则,支持有关地市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大会,组织我区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协会等单位,与区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商超等开展对接洽谈,促进我区农产品销售工作。
下一步,各市要根据自治区有关项目管理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下达资金到项目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商务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